释义 |
法律分析: 由于近年来,我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麻疹的发病率未达到该指标,所以根据各省对麻疹的控制情况制定了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免疫强化活动,目标人群是:北京、上海、河南、黑龙江和广西为8月龄~14岁(199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吉林、海南、青海为8月龄~6岁(2003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其他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8月龄~4岁儿童(2005年10月1日~2009年12月31日出生)儿童。对规定的年龄组人群进行麻疹疫苗的强化接种,这是短时间内迅速提高人群免疫力,阻断麻疹病毒传播的最有效手段。而且强化免疫不是现在才有的,每个地区看不同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