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二、在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超车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三、超越前方左转弯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四、越前方正在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