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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年如何理解普通程序在审判程序中的地位和作用
释义
    法律分析:
    第一审普通程序又称普通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民事案件通常所适用的最基本的程序。普通程序无论是在立法的完整性、地位的重要性、程序结构、层次的复杂性等方面都胜于其他程序。普通程序构成了整个民事审判程序的基础,民事诉讼法的诸多原则、制度在该程序中都有充分的体现。同时,由于普通程序规范的完整性,它能为人民法院正确审理民事案件提供可靠的程序保障。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判事案件的必经程序。任何案件只有经过第一审程序才能进入其他审判程序。因此,第一审程序相对于其他程序而言,具有通则的性质,有关审判的一般性规定都在第一审程序中予以规定,其他程序则只规定特别问题,没有做特别规定的,要参照第一审程序中的规定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一)不予受理;
    (二)对管辖权有异议的;
    (三)驳回起诉;
    (四)保全和先予执行;
    (五)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
    (六)中止或者终结诉讼;
    (七)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
    (八)中止或者终结执行;
    (九)撤销或者不予执行仲裁裁决;
    (十)不予执行公证机关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
    (十一)其他需要裁定解决的事项。
    对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裁定,可以上诉。
    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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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5 9: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