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实施义务教育是谁的义务 |
释义 | 是国家对人民的义务,是家长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也是公民应尽的一项基本义务。 一、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是指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互为前提,不可分离的辩证统一关系。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反映了国家与公民、公民与集体、公民与公民之间的相互关系。 我国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 1.公民享有权利和应尽义务是统一的.“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说明权利和义务的不可截然分割性. 2.权利和义务互相依存.这主要是就具体的权利和义务而言的.宪法规定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对于子女而言是一种权利,对父母而言则是应尽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对父母而言是一种权利,对子女而言则是一项义务.义务的履行,就是权利的实现.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的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 3.权利和义务的彼此结合.这是指某些权利义务的相互关系.例如:宪法规定劳动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又是公民的义务. 4.权利和义务互相促进,相辅相成.在我国,国家、集体和公民根本利益的一致性,决定了只有当公民享有各方面的权利越广泛越有保障,激发起公民的积极性时,公民自觉履行对国家和社会的各项义务才能彻底实现.同样,公民只有认真履行了其对国家的义务,促进了国家经济文化的发展,国家才能更好地保障公民实现其各项权利,并进一步扩大公民享受权利的范围。 二、不养老人会被判多少年 子女不赡养老人是违法的,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责任。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法律规定的子女必须要履行的法定义务,也是每一个成年人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子女都要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拒不赡养老人后果严重的可能会构成遗弃罪,会有坐牢的可能性。对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的,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的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三、抚养权探视权 1.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 2.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 3.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 4.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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