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想把户口迁移到妹妹家可以吗? |
释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不允许双重户口。如果想享受配偶户口所在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必须将户口迁入配偶户口所在地。 法律分析 1、不可以: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 2、如果当事人要在配偶的户口所在地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应把户口迁入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户口迁移至亲属家庭? 办理户口迁移至亲属家庭的具体步骤如下: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居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和要求。其次,准备所需材料,如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亲属关系证明等。然后,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并提交所需材料。接下来,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核和审批。一旦获得批准,您将被通知领取新的户口簿。最后,您需要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如办理社保、医保等变更手续。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具体办理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详细了解当地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结语 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6条的规定,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为常住人口,双重户口是不允许的。如果当事人要在配偶的户口所在地享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应把户口迁入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才能享受相应的待遇。办理户口迁移至亲属家庭的具体步骤如下:咨询相关政策和要求、准备所需材料、填写申请表并提交材料、等待审核和审批、领取新的户口簿、办理相关手续。请注意,不同地区的办理流程可能有所不同,请详细了解当地的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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