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租房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含:1.合同当事人的姓名和住所;2.租赁房屋的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3.租金和押金的数额以及支付方式;4.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5.租赁期限;6.房屋维修责任;7.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9.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