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设立脱密条款 |
释义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约定商业秘密的权属和保护商业秘密的内容。关于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我国法律并没有确切规定什么内容、什么形式才算是商业秘密,一般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细分下来,名目众多。企业可以采用秘密清单的方式来明确员工保密的范围和具体内容,以免就是否属于商业秘密及应否保密产生分歧。应约定保密的有效期限。因为保密的期限往往会超过劳动关系存续的期限而延续到劳动者离职以后的一段时间,特别是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段时间。应约定保密的措施,如竞业禁业和在劳动关系终止前6个月,用人单位有权单方决定调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等。应约定保守商业秘密的代价(即保密的待遇和经济补偿)。应约定保密的义务和责任,以及违反保密义务的违约责任和赔偿条款。以上是保密协议必备条款。 一、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制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同时也是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进行考核的期限。为保护劳动者利益,试用期限有严格限制,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不得约定试用期;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则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劳动合同注意条款 注意劳动合同中岗位任务和岗位职责条款,尤其是劳动合同中明确列明的劳动者完成工作任务的最低限度,当劳动者未能履行岗位职责,用人单位就可以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支付补偿金。关注劳动地点,现实中用人单位为方便人员调动管理,约定工作地点可根据公司需要变更,甚至有的劳动合同直接约定工作地点为全国。当劳动者工作地点发生大的变动时,可能生活成本就会大幅提升,夫妻子女长期分离影响天伦之乐。当然这种明显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和公司行为是无效的,但是我们还是要注意避免诉累,事先与公司讲明白,确定具体的工作地点和可接受的某一地区范围内的工作岗位调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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