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人已取得市卫生计生局核发的《医师执业证书》,且符合以下任一注销注册申请条件(1)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2)受刑事处罚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4)医师定期考核不合格,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5)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6)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执业的; (7)有出借、出租、抵押、转让、涂改《医师执业证书》行为的; (8)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