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次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免收工本费。 因个人原因重新申领或者补领《居住证》的,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向申请人收取证件工本费20元,并出具全市统一的定额收据。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