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院把身份证限制了高消费,可以办银行卡。在办理银行卡方面,没有强制规定,可以办理。法院的做法只是限制了高消费,因为持卡人本身可能存在过失,以至于法院做出限制措施。法院会将相关处理决定,交予相关银行,不允许持卡人进行奢侈品等高消费,但是一般生活的消费还是可以的,保证持卡人日常生活消费还是不会被剥夺的。 法律依据:《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 第十六条 银行卡的管理权限和审批程序:(一)商业银行开办各类银行卡业务,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加强内部控制和授权授信管理的规定,分别制订统一的章程或业务管理办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商业银行总行不在北京的,应当先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中心支行申报,经审查同意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转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二)已开办信用卡或转账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联名/认同卡、专用卡、储值卡;已开办人民币信用卡业务的商业银行可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外币信用卡。(三)商业银行发行全国使用的联名卡、IC卡、储值卡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审批。(四)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的银行卡业务应当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文件和其总行授权文件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行备案。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发行区域使用的专用卡、联名卡应当持商业银行总行授权文件、联名双方的协议书报中国人民银行当地中心支行备案。(五)商业银行变更银行卡名称、修改银行卡章程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