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坏账准备金规定
释义
    法律分析:目前情况下,分行坏账准备金使用为零后,核销表内应收利息可全部使用总行呆账准备金。兼并转户的具体账务处理方法,财会局另行规定。
    法律依据:《国家开发银行关于印发的通知》
    一、本办法印发之前,未对破产企业停息而造成的核销后账面挂息,各分行和总行营业部可直接冲销,并行文报总行财会局备案。
    二、本办法印发之前,对兼并方停息的,自2000年一季度起恢复计息,进入催收贷款利息账户核算。
    三、目前情况下,分行坏账准备金使用为零后,核销表内应收利息可全部使用总行呆账准备金。
    四、兼并转户的具体账务处理方法,财会局另行规定。
    五、武汉分行从2000年起,停止计提贷款呆账准备金。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23 21:1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