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价离谱,法律不容忍 |
释义 | 经营者利用虚假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交易,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将被责令改正并处以没收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可能被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分析 1、超过价格部门核定最高以下为正常。如果超过进价的十倍是暴利。属于违法行为。 2、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拓展延伸 抗议高物价,呼吁法律严惩 在当前物价飞涨的背景下,我们对高物价问题表达强烈的不满和抗议。高物价不仅给人民生活带来了巨大的经济压力,也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我们呼吁法律部门加大力度,严惩涉及物价操纵、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的个人和企业,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只有通过法律的严惩,才能有效遏制高物价的蔓延,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权益。我们期待政府和相关部门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让人民过上稳定、幸福的生活。 结语 抗议高物价,呼吁法律严惩!高物价给人民生活带来巨大经济压力,严重影响社会稳定与发展。我们呼吁法律部门加大力度,严惩涉及物价操纵、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与公平竞争环境。只有通过法律的严惩,才能有效遏制高物价蔓延,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权益。期待政府与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让人民过上稳定、幸福的生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章 价格总水平调控 第二十六条 稳定市场价格总水平是国家重要的宏观经济政策目标。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确定市场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综合运用货币、财政、投资、进出口等方面的政策和措施,予以实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2016修正):第四章 煤炭经营 第四十条 煤炭经营应当减少中间环节和取消不合理的中间环节,提倡有条件的煤矿企业直销。 煤炭用户和煤炭销区的煤炭经营企业有权直接从煤矿企业购进煤炭。在煤炭产区可以组成煤炭销售、运输服务机构,为中小煤矿办理经销、运输业务。 禁止行政机关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立煤炭供应的中间环节和额外加收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章 价格总水平调控 第二十七条 政府可以建立重要商品储备制度,设立价格调节基金,调控价格,稳定市场。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