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转让合同在有名合同中属于哪类 |
释义 | 股权转让合同在有名合同中属于买卖合同。股权转让合同是指股权转让方与股权受让方签订的,约定在股权转让中双方各自权利义务关系的契约。股权转让合同在股权转让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股权转让签了协议就行了吗 股权变更登记是需要股权转让协议书的。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 至于办理工商登记中的股权转让登记只有宣示性,并不对合同的生效产生影响。在股权转让协议中加按手印不作为必要条件。 因此,为了确保股权转让协议的合法有效,合同当事人一定要在双方意思表示一致的情况下签名或加盖公章。 二、股权转让适用无权处分吗 股权转让不适用无权处分。股权转让合同中,即使双方约定转让的股权系合同外的第三人所有,但只要双方的约定只是使一方负有向对方转让股权的义务,而没有实际导致股权所有人的权利发生变化,就不能以出让人对股权无处分权为由认定股权转让合同系无权处分合同进而无效。 三、股权转让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股权转让中应注意以下问题,具体为: 1、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与股权转让的生效不同; 2、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只决定了转让人与受让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股权的实际转让取决于合同的实际履行; 3、在履行股权转让合同时,转让方的主要义务是将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这体现在要求公司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的事实和意义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71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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