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两个抵押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抵押是一种担保物权,是对抵押物价值的支配,而不是实体的支配。抵押是为了保证债权的实现,但如果同一财产质押给两个以上的债权人,同一财产抵押给两个以上债权人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按照下列规定清偿: 1、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登记顺序清偿;按照债权比例清偿相同的顺序; 2、先于未登记的抵押权受偿; 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同一债权有两个以上抵押人的,债权人放弃债务人提供的抵押担保的,其他抵押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减轻或者免除其应当承担的担保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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