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1年灌云县新农村规划 |
释义 | 律师分析: 连云港至宿迁高速公路徐圩至灌云段建设项目用地涉及同兴镇罘山村、和圩村、轴北村,下车镇沙行村、刘圩村、前门村、上车村、下车村、林庄村、顾圩村、柴市村,小伊镇张徐村、祝庄村、小伊村、董集村、杨树圩村,伊山镇张湾村、官路村。征收土地共计155.4806公顷,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勘测报告定界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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