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函和律师声明有以下几点不同:1、对象不同,律师声明一般针对不特定的对象发布;而律师函的对象通常是特定的;2、目的不同,律师声明的主要目的是公开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防止招摇撞骗。3、需要查明的事实内容不同;4、内容不同;5、发布方式不同,律师声明通常通过报纸、期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公开,律师函通常通过信函邮寄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二十八条 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