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公租房离婚时怎么分配 |
释义 | 离婚后公租房是不能分割的,属于政府福利住房,其产权是属于政府的,不属于夫妻,因此只能对承租权进行分配,离婚公租房分割时,双方可以协商,就公租房由谁继续居住达成协议。在达成协议时,可以签订一份公租房分割协议书,确定由哪方居住。居住年限是多少,并对另一方如何补偿。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离婚时;当事人对公房的使用、承租问题发生争议的,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处理。 一、公租房拆迁补偿款谁有权分割 公租房在面临拆迁时,会涉及到对拆迁补偿款的分割,关于拆迁补偿款,涉及到谁有权分割问题,公租的拆迁补偿款如何分割呢?其中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哪些人有权分割拆迁补偿款? 1、户口限制: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住处的常住户口,已实际居住一年以上,并且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 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 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人。但其在该处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其他公租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3、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 无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有权分割。 (二)哪些人无权分得拆迁补偿款? 1、将本来享有的他处公有住房权利予以处分,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 将原来的公租房权利处分,比如将安置房出售或未将补偿款购房,因为已享受过公租房权利,因此无权再次享受。 2、获得单位购房补贴款后已有能力购房而不购房,仍居住在被拆公有居住房屋的共同居住人。 3、已在他处公有房屋拆迁中取得货币补偿款。 二、公租房承租权可以继承吗 公租房承租权是可以继承的,法律明确规定了,公租房的所有人是国家或集体。因此,承租人死亡后,公租房不能作为承租人的财产继承和分割,而是可以由共同居住人或者亲属依法继承,这实际上就是对公租房租赁权的继承。公租房承租人死亡后,如果承租人生前有常住户口的共有人,承租权应当继续由常住户口的共有人来今次那个承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共租赁住房,是指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可以是成套住房,也可以是宿舍型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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