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外地来南昌人员最新政策: 1、离开南昌不再查验核酸证明、健康码。国内来(返)昌人员可以有序流动。国外入境人员管控: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 2、国外入境人员管控:实施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码管理、不得外出。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 1、2、3、5 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居家隔离医学观察第1、3 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或者在昌无固定住所,在本人知情同意后按“填平补齐”的原则落实8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3、香港、台湾地区来返昌人员管控:参照境外人员管理;澳门来返昌人员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