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如何解除? |
释义 | 法律分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法院根据现行法律法院判处离婚的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所以如果第一次申请离婚的,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法定情形的法院将会判处离婚,没有上述法定情形的,第一次起诉离婚的法院一般不会判处离婚。当事人如果要向法院起诉离婚首先应当向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诉状与相关的证据、身份证件材料等;法院会在受理材料后决定是否立案,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的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然后在立案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副本15日内答辩,答辩后人民法院将依法开庭审理。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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