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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管辖权是什么意思
释义
    管辖权是指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对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权力或权限,其决定了特定法院对于特定案件是否有受理的权利的和义务,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管辖权异议是什么意思
    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对该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上诉。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未经审查或审查后尚未作出裁定的,不得进入该案的实体审理。
    刑法的普遍管辖权是什么意思
    普遍管辖权的意思简单来说就是无论罪犯是哪国人、无论犯罪行为发生在境内还是境外,只要其触犯了该国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规定的罪行,那么在该国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如不引渡则应当行使刑事管辖权判处罪犯。刑法第9条对此也作了明确规定。即:“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
    级别管辖恒定是什么意思
    级别管辖恒定是指按级别确定案件管辖权,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以起诉时为标准,起诉时对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在诉讼过程中发生变化而影响其管辖权。
    法院传票是什么意思
    法院传票是人民法院依法签发的,要求被传唤人按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出庭参加诉讼活动或进行其他诉讼行为的书面文件。
    民事诉讼的管辖是什么意思
    民事案件的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和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九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该内容由 吴彭龄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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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0:4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