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刹车突然失灵,造成的事故,怎么定则 |
释义 | 如果购买了车辆损失险,汽车起重机(轮式汽车吊)倾覆造成的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85%(车辆损失险15%免赔率,购买了不计免赔可获全额赔偿),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 一、责任范围 (一)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二)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二、责任免除 (一)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车辆损失险: 1、地震、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2、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3、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4、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5、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6、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7、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8、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二)保险车辆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1、自然磨损、朽蚀、故障、轮胎单独损坏; 2、玻璃单独破碎、无明显碰撞痕迹的车身划痕、天窗及倒车镜单独破损; 3、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造成的损失; 4、自燃以及不明原因引起火灾造成的损失;(自燃是指因本车电器、线路、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或所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 5、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后,未经必要修理继续使用,致使损失扩大的部分; 6、因污染(含放射性污染)造成的损失; 7、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引起的损失; 8、车辆标准配置以外,未投保的新增设备的损失; 9、在淹及排气筒或进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未经必要处理而启动车辆,致使发动机损坏; 10、保险车辆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11、摩托车停放期间因翻倒造成的损失; 12、被盗窃、抢劫、抢夺,以及因被盗窃、抢劫、抢夺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 13、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 (三)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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