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需要办理已婚登记吗? |
释义 | 离婚的主旨:夫妻双方自愿离婚需要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协议应包括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的一致意见。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调解无效,符合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情形,或感情破裂满2年等条件,应准予离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时应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满1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1、不需要改成已婚,带齐相关材料即可。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3、《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处理婚姻登记手续? 离婚后,处理婚姻登记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首先,您需要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携带离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然后,填写婚姻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婚姻登记机关将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您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办理完成后,婚姻登记机关将为您办理离婚后的婚姻登记手续,颁发新的婚姻证书。请注意,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离婚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程序,不需要改成已婚,带齐相关材料即可。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包括双方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如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则应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另外,若一方被宣告失踪或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也应准予离婚。离婚后,办理婚姻登记手续需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具体办理流程和所需材料请咨询当地机关或法律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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