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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司名字被抢注商标应该在怎么办
释义
    公司名字被抢注商标可以采取的补救措施有:
    1、在公司名称原有基础做简单修改。
    2、公司名称已经做为商标使用多年,而被他人抢注,可以通过“商标异议”、“商标宣告无效”等途径拿回来。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3、公司名称一直在做为商标使用,是否继续享有善意使用权。
    一、商标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的宣告无效是指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的制度。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是可以宣告无效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还要向相关的部门进行提出来,这样才能让受害者得到合法的权益,所以,注册商标是必须要在合法的条件下进行申请,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法就会不一样。
    二、商标恶意抢注的条件具体有什么
    恶意抢注商标的具体条件如下:
    1、申请人因与被申请人有代理或代表、贸易、合作、地理(地域)或其他关系而知道或应知道被申请人的商标。
    2、申请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号、作品、外观设计、姓名、肖像等具有在先权利的知名度或者其他因素。
    3、申请人主张被申请人构成恶意抢注其商标的,应当考虑申请人商标的原创性。
    4、被申请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名称的存在,因为它是一个公共资源的旅游景点名称,产地名称是知名的。
    5、争议商标注册后,被申请人以谋取不正当利益为目的,妨碍他人正当使用,向他人索取高额转让费、许可费、侵权赔偿金,或误导公众宣传,造成市场混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五十九条: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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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4: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