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份正确的劳动合同应该怎么填 |
释义 |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其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或者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则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最后,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各保管一份原件,单位未提供原件给劳动者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提供。 一、试用期没签合同有工资吗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只要你在正常工作时间提供劳务,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在用工的同时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没有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 二、同工不同酬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所以双方书面签署合同可以约定劳动报酬,不一定要同工同酬,只有在特定情形下仍无法确定劳动报酬才适用同工同酬。而该法第六十三条明确,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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