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要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条例内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破案,是指査明主要犯罪事实并取得充分证据,将犯罪分子拘捕归案。是立案侦査的目标。凡案件性质已经确定,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査清,证据确凿无疑,应立即破案,如可能影响其他案件的侦破,且有条件控制侦査对象的行动,可暂缓破案。如有某些犯罪情节尚未査清,发现侦査对象有逃跑或进行现行破坏活动的可能,旦无法控制其活动时,可提前破案。对于重大犯罪集团案件等牵涉面广、成员复杂的案件,为彻底査清全案,根据需要可暂缓破案。破案前应对案件的证据进行审査和复核,并制定破案计划。 破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呈请破案法律是哪一条?主要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内容: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