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人合同协议书(合伙人股份怎么分配) |
释义 | 一、合伙人合伙协议书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a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b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c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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