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铁路行业失业人员的登记管理 |
释义 | 1、铁路行业在豫单位须将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有关手续于7日内报送铁路代办机构,由其汇总上报省劳动部门审核,同时告知失业人员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 2、失业人员自接到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之日起30日内,到铁路代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人员证明,凭证享受有关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人员无故逾期不办理失业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后,凭身份证和失业人员证明到当地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办理求职登记。 参见:关于铁道部郑州铁路局所属在豫单位职工失业保险纳入省级统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劳业[1999]44号) 发布日期:1999年10月19日 执行日期:1999年10月19日 一、在哪里办理失业证 失业证办理流程:一、《失业证》的办理1、城镇失业人员(失业青年、失业职工)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到所居住的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办理《失业证》,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加盖钢印。2、废业或自行倒闭企业的职工,须持主管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的证明和本人身份的有关材料(档案),到所居住的街道劳动管理服务站办理《失业证》,并由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登记造册,加盖钢印。3、《失业证》丢失后,必须由丢失单位或个人向发证部门申报,并登报声明作废,三个月后再予以补发。4、1998年后应届高中毕业生,原则上必须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结业后持劳动预备制毕业证方可办理《失业证》。5、就业转失业的人员须持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到失业保险机构办理失业与求职登记后,方可办理《失业证》。6、工作调动时间,由于本人或调入单位原因落不了关系的,半年后收回调转表,办理《失业证》。7、实行劳动、人事代理的人员,在代理期间不予办理《失业证》。8、残疾人不予办理《失业证》。二、《失业证》的使用1、失业人员凭《失业证》报名招工、招聘;用人单位持被招用人员的《失业证》办理就业手续。2、失业职工凭《失业证》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3、一经录用,录用单位要在本人《失业证》的“就业情况”栏内按规定填好内容,经劳动部门盖章。4、因各种原因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单位必须按《失业证》“职业变更的情况”栏种的要求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交给本人。5、失业人员凭《失业证》申请领取个体营业执照。废业时,由工商部门开具废业证明后,可参加社会用工招聘。6、每年10月15日-11月15日,到街道劳服站年检。 二、宁波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等资料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报管理其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备案。 2、失业人员自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经办机构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 3、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7日内,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从确认后的次月起发放失业保险金,同时提供其他保险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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