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审时间期限 |
释义 | 我国对于刑事案件重审审理期限的规定是:最长是三个月,如果因为案件的情况复杂或者是有其他特殊情况审理的时效需要延长的可以向上级机关申请,但是最长是不得超过六个月的。 案件可能会被发回重审的情况有哪些? (一)关于原判认定事实不清的问题。 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二)关于原判决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问题。 1、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民事诉讼中遗漏当事人,是被二审法院发回重审的主要原因之一。这里包括遗漏共同诉讼人,即共同原告和共同被告;也包括遗漏第三人,即有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请求权的第三人。审判实务中遗漏共同诉讼人的情况不多见,但遗漏第三人特别是无请求权的第三人的现象屡见不鲜。 3、对于其它违反法定程序的案件,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起着组织者和领导者的作用。它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既是权利,也是义务,一方面要对国家负责,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法律秩序的稳定;另一方面要对当事人负责,保障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回重审的情况有哪些?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原审人民法院对发回重审的案件作出判决后,当事人提起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不得再次发回重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第二百二十八条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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