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挪用资金罪如何应对撤诉? |
释义 | 挪用资金罪可撤诉,犯罪嫌疑人退还并赔偿后,起诉人可撤销起诉。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撤诉的情形,包括情节轻微、犯罪过追诉时效、特赦令免除刑罚等。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根据罪证充分与否决定是否开庭审判。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挪用金额确定,包括拘役与有期徒刑。缓刑不适用于挪用金额较大、未全部退赃、主犯且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情形。 法律分析 挪用资金罪是可以撤诉的,例如犯罪嫌疑人将挪用的资金退还并且赔偿后,起诉人可以撤销起诉,如果是公诉的,刑事诉讼法对撤诉也作出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1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1。5万元以上不满2万元的,为拘役刑;数额为2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挪用资金30万元或挪用资金3万元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85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45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挪用资金10万元进行非法活动的或挪用资金1。5万元进行非法活动且未退还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挪用资金数额5000元或未退还数额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三)缓刑适用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1、挪用资金数额40万元以上或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数额15万元以上的; 2、未全部退赃的; 3、共同犯罪的主犯,且犯罪情节严重的; 4、在本市影响较大,社会反应强烈的。挪用资金罪是可以撤诉的,例如犯罪嫌疑人将挪用的资金退还并且赔偿后,起诉人可以撤销起诉,如果是公诉的,刑事诉讼法对撤诉也作出了规定。 结语 挪用资金罪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诉。犯罪嫌疑人如能退还挪用的资金并赔偿,起诉人可以撤销起诉。同时,刑事诉讼法也对公诉案件的撤诉做出了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情节轻微、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特赦免除刑罚、犯罪告诉未处理或撤回、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等情形,都可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告无罪。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根据数额不同而有所不同,包括拘役刑和有期徒刑,具体刑期根据挪用资金数额的大小而增加。在适用缓刑时,也有一定的限制条件。总之,挪用资金罪的处理和刑事诉讼都有相应的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