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社区工作人员态度不好怎么投诉 |
释义 | 社区居民可采用口头、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等形式进行投诉。为提高社区工作者服务水平,加强监督和管理,保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社区工作者投诉处理制度。 当事人可以到当前社区的主管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社区的街道办事处或者居委会进行投诉,还可以到区政府监督机关进行投诉。社区负责人在收到投诉后,会核实相关情况,如果社区工作者确实有违法乱纪的,情节严重的会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投诉范围有哪些? 1、态度恶劣、语言生硬,训斥或讥讽社区居民的; 2、按规定应予办理而不予办理的; 3、吃、拿、卡、要,及其他变相索取好处的; 4、工作不认真负责,不能一次性明确告知居民办理事项应提交的有关手续、材料,致使居民多次往返的; 5、其他违法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对于公民的申诉、控告或者检举,有关国家机关必须查清事实,负责处理。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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