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按照财政部公开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批准的年度检查计划开展,坚持健全机制、规范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应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以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人员为主,检查对象为代理中央政府采购业务的社会代理机构,相关名录库信息应录入财政部统一的信息平台,并根据变动情况动态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九条 采购人应当根据集中采购目录、采购限额标准和已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中公开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第三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三十二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