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口可以领结婚证吗 |
释义 | 有集体户口是可以在当地领结婚证的,领结婚证的时候要向集体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提供户口卡、身份证等有效材料,不过领结婚证还需要同时符合其他条件,比如男性不能低于22周岁,女性不能低于20周岁。 属于集体户口的,可凭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薄复印件办理登记。如果目前的户口还没有从高校迁出,因此目前不能仅凭已迁出的户口薄办理登记。建议先领出集体户口薄内本人的户口卡后,然后双方再持户口本和身份张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可按随父随母自愿的原则申报户口。 非婚生育的新生婴儿,需随父亲常住户口所 在地落户的,必须提供法院判定归父亲抚养的证明。父(母)亲户口迁入本市前,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不能在本市申报出生。 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办理方式如下: 1、凭出生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这个很重要,没有这个,不会办理入户的) 2、父母带齐证件到当地街道办事处填写登记表并盖章; 3、最后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登记即可。 我国的法律法规对于户口的规定是十分的严格的,此时我们应当注意的是,在遇到相关的户口问题的处理的时候,一定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区分集体户口和个人户口的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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