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离婚,但已有孩子,该如何面对现实? |
释义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定期给付、一次性给付和以物折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对于没有离婚但有了孩子的情况,律师为您提供了相关解释。 法律分析 如果一方在没离婚的时候,和别人有了孩子,那么在婚姻中该方是属于过错方,作为无过错方可以起诉离婚,当然两人可以协议离婚。如果选择起诉离婚的话,法官在判离婚的时候,还会倾向于将财产多判给无过错方,作为补偿,而且无过错方还可以申请精神补偿。如果他们是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重新领取结婚证,那么就属于重婚。有孩子可以作为以夫妻名义的一个证据还要看是否同居。没有离婚和别人有了孩子,没有构成重婚罪,双方因此感情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婚内一方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怎么给?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方式有: 1、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抚养费原则上应定期给付; 2、一次性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3、以物折抵: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一条规定,父母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以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关于没有离婚和别人有了孩子怎么办的问题,律师就为大家整理到此, 结语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给付方式有多种选择。首先,抚养费原则上应当定期给付,根据父母的职业情况来确定支付频率。其次,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选择一次性给付抚养费。此外,对于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一方,可以用其财物来折抵抚养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但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对于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情况,可以用财物折抵抚养费。如果您有关于没有离婚而有了孩子的问题,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修正):第二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夫妻双方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禁止破坏婚姻自由,禁止虐待老人、妇女和儿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自然人 第二节 监护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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