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关押的主要是河北籍的犯人,河北省太行监狱始建于1960年6月,时称保定地区第二劳改队,1978年6月更名为河北省第六劳动改造管教总队,1995年5月更名为河北省太行监狱。该狱位于保定市满城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 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