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保申请的资格是什么 |
释义 | 城市低保申请条件包括无生活来源和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且无赡养能力,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非农业户口且与农业户口人员结婚,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以及符合其他条件。申报资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流程包括向所在地社会救助机构提出申请,调查核实,审批决定,公布和发放低保金。 法律分析 申请低保的条件具体如下: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1)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2)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3)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申报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 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结语 低保申请条件明确,包括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且无法定赡养人或赡养能力不足的城市居民,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居民,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结婚并定居的居民,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申报资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家庭收入证明。办理流程包括向所在地社会救助机构提出申请、调查核实、审批决定、公布名单和发放低保金。 法律依据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 第八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 (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当地有关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员; (三)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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