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什么是出生医学证明 体重、身长、母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父亲基本情况(姓名、年龄、国籍、民族和身份证号)、接生机构名称等。 《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印制,以盛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号。卫生部主管全国《出生医学证明》工作,委托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具体事务管理工作。 《出生医学证明》必须由批准开展助产技术服务并依法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 我国从1996年1月1日开始使用《出生医学证明》。2018年7月1日正式在全国范围内启用新版。 自填单一般有以下内容:父母姓名,身份证号,民族,婴儿姓名,婴儿申报户口地址,母亲居住地址,床位号等。如果刚住院时还没想好宝宝的名字,可以先用小名代替。但在出院以前,一定要给宝宝取好大名,不然有些医院是不会发放《出生证》的。 1、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自填单》一定要认真仔细,因为一经填写、打印,就不得更改。 2、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要认真核对。如发现有填写错误时,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证》严禁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 3、《出生医学证明》是婴儿的有效法律凭证,要妥善保管。 出生医学证明包括以下内容: 1.新生儿姓名性别出生日期 2.出生地板出生孕周 3.健康状况 4.母亲姓名年龄国籍民族 5.身份证号码 6.父亲姓名年龄国籍民族 7.身份证号码 8.出生地点分类 9.接生机构名称 10.出生证编号签发日期
该内容由 王淑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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