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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找不到第三方有免赔吗
释义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的损失(保险车辆全车被盗抢除外),应当由其他责任方负责赔偿、且确实无法找到其他责任方的,本公司予以赔偿,但须适用30%的绝对免赔率。
    全损保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但全损保额不得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实际价值。分损保额由投保人与本公司按以下方式之一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按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车购置价确定;在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但分损保额不得低于新车购置价的20%。
    一、车损险的责任范围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地震;
    (7)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2、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二、车损险免赔情形
    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
    (一)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
    (二)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场所修理、养护期间;
    (三)利用保险车辆从事违法活动;
    (四)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
    (五)保险车辆肇事逃逸;
    (六)驾驶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无驾驶证或驾驶车辆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
    2、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属于无有效驾驶证的情况下驾车;
    3、使用各种专用机械车、特种车的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操作证;驾驶营业性客车的驾驶人员无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资格证书。
    (七)非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员使用保险车辆;
    (八)保险车辆不具备有效行驶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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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4: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