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存在除弃选弃购外的原因导致购房资格被冻结。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确定购房意向前,需先核实购房人资格。购房人放弃申购房源后,需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放弃名单至房管部门,购房人方可申购下一项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公安、民政、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建立分工明确、协调有序的审核工作机制。要严肃查处限购措施执行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规避住房限购措施行为的项目,要责令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企业要与购房人解除合同;对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的中介机构,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