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适用于收据的场合如下: 1、当借款人或借款人偿还借款时,借款人不在场,只能在他人收款时写收据,当事人在场的,不需要写收据,只需退还或销毁原借据或借据即可; 2、个人向单位或团体缴纳一些相关费用或财产时,对方应出具收据,以示证明; 3、单位和单位之间的各种货币交易应当开具收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