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青春青春损失费 |
释义 |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青春损失费的赔偿。青春损失费的纠纷一般是在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时发生。由于同居关系不是法律保护的关系,也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来支持,青春损失费一般是按照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一、7种法院不认可借条是什么呢 1、以借款形式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 2、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 3、超过了借条的诉讼时效; 4、借贷合同无效的; 5、只有借条但没有实际支付借款的; 6、约定借款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 7、约定借款利息超过法律规定的。 二、非法同居怀孕后是否能受法律保护 非法同居怀孕后,子女能受法律保护,但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的当事人,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一并提出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三、我国青春损失费法律上支持吗 分手费是指男女双方在解除恋爱关系、同居关系时要求另一方对自己的付出、陪伴进行金钱上的赔偿,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青春损失费”。基于同居或者两性关系而产生的“分手费”系情感债务转化而来的虚假借贷,因双方并不存在借贷合意,且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所以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相互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合法的借贷形式受法律保护,但若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则借贷合同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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