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 |
释义 | 女职工哺乳期禁忌的劳动范围:非密封源放射性物质的操作,核事故与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置;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其他。 一、哺乳期可以加班吗 哺乳期指的是女员工生育完至婴儿满一周岁的时间段。在这段时间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女员工在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也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因此哺乳期的女员工有权拒绝加班。 二、未满十八岁签的合同是否生效根据什么定 未满十八岁签的合同是否生效根据情况定。若是已满16周岁,不从事矿山、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的,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已满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公民,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人是劳动合同的合格主体,其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有效的。但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从事矿山、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劳动和其他禁忌劳动,以此为内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三、女员工哺乳期夜班规定是怎样的 1.哺乳期是指产后产妇用自己的乳汁喂养婴儿的时期,就是开始哺乳到停止哺乳的这段时间,一般长约10个月至1年左右。 2.法律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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