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各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信息(包括招生学校、招生人数、招生要求、录取办法等)。考生按本人志愿,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计划,在“提前录取志愿”栏内填报一个“名额分配”志愿。全市初中毕业生统一学业考试结束后,区县中招办按照全市中招工作时间节点和要求,根据全市规定的控制分数线、“名额分配”计划、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对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增强中华民族创新创造活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决定性意义,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