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府”指的是人民政府,“一委”是指监察委员会,“两院”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一府一委两院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大负责,受其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也就是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监察委员会指的是国家的监察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指的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指的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