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几人值班 |
释义 |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责任主体,对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负责。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是单位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专业服务单位提供消防安全服务,并应当在服务合同中约定消防安全服务的具体内容。 【法律依据】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2名值班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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