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宁市火葬办事流程 |
释义 | 济宁市火葬办事流程: 1、死亡证明: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 (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 4、骨灰廊:彩画地上长廊,墙内存放骨灰,石板封闭; 5、骨灰深葬:将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闭,地上为亭; 6、骨灰林:将骨灰埋入选择好的树下,做简单标记; 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 8、骨灰撒海:随时办理登记手续。 综上所述,济宁市火葬办事流程要取得死亡证明书,作好死亡说明、办好火化手续,需要在殡仪馆举行告别仪式或召开追悼会、寄存骨灰。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殡葬管理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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