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有效吗 |
释义 | 没领结婚证的婚姻无效。 根据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领取结婚证的条件: 1、双方均无配偶; 2、申请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3、双方自愿并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5、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办理结婚证的程序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5、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综上所述,如果是再婚者须有以上手续外,还需带上协议离婚证书或法院判决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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