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能否全额报销学生在运动会上的医疗费用? |
释义 | 交警扣车的时间,最多通常为30天左右,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当事人有3天时间决定是否重新鉴定,无异议后5天内通知当事人拿车。所以扣车期限一般不超过33天。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想问一下,交警已经完成了笔录,需要几天才能放扣车啊 交警扣车时间有长有短,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35日内放车,实践中一般事故认定书拿到后,交警就会放车。有时交警会向受害方发出放车提示,告知受害人可以到人民法院查封车辆,逾期交警将车辆归还肇事方。实践中也存在一些交警非法扣车达半年以上的,这时要向交警监督部门及时反映。法律依据: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3、《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我前几天被交警扣车,我驾照被注销了,摩托车有行驶有牌证,交警扣车不应该的? 被交警扣驾驶证的处理措施为: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我这边已经完成了行政诉讼的二审,想再次上诉 行政诉讼二审后的申诉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若当事人认为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或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或裁定不停止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第九十二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情形之一,或者发现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书内容违法,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我想问一下我的驾照实习期还没过,已经扣了6分,会怎么样 驾照实习期间扣满六分的处理:1、C证在实习期内扣分小于12分,不会延长实习期;如果扣满12分,则会直接注销驾驶证,需重新学习和考试;2、A、B证在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我想问一下我的驾照实习期还没过,已经扣了6分,会怎么样 驾照实习期间扣满六分的处理:1、C证在实习期内扣分小于12分,不会延长实习期;如果扣满12分,则会直接注销驾驶证,需重新学习和考试;2、A、B证在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的驾驶资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以下简称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对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该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学习并接受考试。考试合格的,记分予以清除,发还机动车驾驶证;考试不合格的,继续参加学习和考试。应当给予记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及其分值,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提供记分查询方式供机动车驾驶人查询。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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