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事诉讼答辩期限为不少于15日。被告人从收到起诉状之日起15日内,有向法院提交答辩状的权利。如果当事人需要向法庭提交证据,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期间内,将证据的复印件一并提交法庭。证据的原件则待正式开庭时带到法庭质证。 民事诉讼庭审答辩方向有哪些 1、原告据以起诉的事实或理由是否成立; 2、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原告起诉的证据是否充足; 4、答辩人对本案是否负有责任或双方责任的大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