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左中指近指关节开放脱位,左中指近指关节侧副韧带断裂,这能评残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需经伤残鉴定中心鉴定才能评定级别。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规定,身体各部位骨皮质的砍(刺)痕、轻微撕脱性骨折,无功能障碍;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属于轻微伤。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属于轻伤二级等。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9.4 轻伤二级a)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b)四肢重要神经损伤。c)四肢重要血管破裂。d)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e)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f)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g)骨骺分离。h)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i)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j)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k)两跖骨骨折或者一跖骨完全骨折;距骨、跟骨、骰骨、楔骨或者足舟骨骨折;跖跗关节脱位。l)肢体皮肤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 O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 Ocm以上。 左侧副韧带损伤后做副韧带松弛修复手术,这是断裂吗?能否构成轻伤? 是,韧带的损伤主要是根据它损伤的部位,以及韧带损伤是否出现撕裂,还是断裂,之后对关节的运动是否造成比较明显的影响,可以分为轻伤,或重伤。如果是单纯的韧带撕裂,一般对关节的影响不会很大,可以积极的治疗,两个半月左右能够恢复正常,一般属于轻伤。如果是出现了韧带的断裂,就会出现明显的周围膝关节,肩关节的功能障碍,及时的进行手术治疗,这种损伤一般是重伤。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左侧副韧带损伤后做副韧带松弛修复手术,这是断裂吗?可以构成轻伤吗? 是,韧带的损伤主要是根据它损伤的部位,以及韧带损伤是否出现撕裂,还是断裂,之后对关节的运动是否造成比较明显的影响,可以分为轻伤,或重伤。如果是单纯的韧带撕裂,一般对关节的影响不会很大,可以积极的治疗,两个半月左右能够恢复正常,一般属于轻伤。如果是出现了韧带的断裂,就会出现明显的周围膝关节,肩关节的功能障碍,及时的进行手术治疗,这种损伤一般是重伤。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第二条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第三条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伤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右手中指肌腱断裂,做了吻合手术,能做伤残鉴定吗? 手指肌腱断裂是否算伤残要依法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判断,未鉴定情况下,任何说算还是不算都是“口头支票”。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左半月板2度损伤。左内副韧带损伤能确定残疾吗? 韧带损伤能伤残鉴定。一般情况下,韧带损伤是可以进行进行伤残鉴定的。具体评定到几级需要根据对患者进行检查后确定。与活动范围有很大关系。一般情况下,韧带损伤属于轻伤二级。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轻伤二级包括:(1)四肢任一大关节功能丧失10%以上。(2)四肢重要神经损伤。(3)四肢重要血管破裂。(4)椎骨骨折或者脊椎脱位(尾椎脱位不影响功能的除外);外伤性椎间盘突出。(5)肢体大关节韧带断裂;半月板破裂。(6)四肢长骨骨折;髌骨骨折。(7)骨骺分离。(8)损伤致肢体大关节脱位。(9)第一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除第一趾外,任何二趾缺失超过趾间关节;一趾缺失。(10)两节趾骨骨折;一节趾骨骨折合并一跖骨骨折。 我的左内外踝关节骨折。出院后回家养病期间的赔偿 医疗事故骨折,赔偿金的计算标准有以下这些。例如:1、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2、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生活护理费;3、停工留薪期工资;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5、伤残津贴;6、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该内容由 王国强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