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如房子存在居住危险导致对方退房,不管是否签订租房合同,对方随时有权退房,在收够对方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退还对方其余预交房租和押金。 2、如没有居住危险:有租房合同,按照租房合同的约定办理租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条款或没有租房合同,其退房已经违约,如造成损失,可以扣除合理损失和实际租住期间的房租后,余款须退还对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三条 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